据新浪新闻报道,3月18日下午,因为准备和老公出国旅游,嘉兴的徐女士去了当地三水湾附近某银行ATM机取款。没想到,在取出来的1万元现金里面,竟然夹着三张和百元纸币大小一样的白纸。

女子报警后,民警调看了徐女士取款时的监控,确定了3张白纸确实是从ATM机上取出来的。民警联系某银行,工作人员看到这3张纸后,表示从来没碰到这个问题,但能肯定,这3张纸肯定不属于银行,很有可能属于ATM机维护单位。

随后,一家名为“银通”的ATM机设备维保公司派工作人员到派出所,他们看了白纸后,确认属于他们公司。“这些白纸,是用来测试取款机是否能正常工作的。”民警说。

维保公司工作人员说,徐女士取款的机器几天前刚维修过,每次修好后,要用这样的测试专用钞,看看机器好不好用,“一般来说,ATM机修好后,我们会把测试纸取出来带走。”徐女士取到的这3张白纸,可能是维修人员当时遗忘在钱箱里的。

  但是,从程序上来讲,当银行往ATM机投放纸币时,会有再次查验的程序。为什么当时银行没有及时发现呢?

  对此,某银行嘉兴分行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还在查。“我们会尽快把真币换给徐女士,等事情调查清楚后,给徐女士一个交代。”

本人想的是,他们会给一个怎样的交代?把白纸换成真币就了事么?不由得想起前几年轰轰烈烈的多取钱被判重刑的许霆案,当时许霆是通过正当的操作规程从ATM机取钱,银行没有履行职责从账面上扣钱,结果明明是银行的责任,却判了许霆无期,后又改判五年有期徒刑。

如今,徐女士取钱,结果银行给了几张白纸,算不算诈骗呢?就能简简单单的把假钱白纸换成真钱就完事了吗?如果这样的话,许霆是不是可以把钱在存进ATM机就也能了事呢?

这体现出的是,银行和储户的不对等关系。从银行的温馨提示语中就能体会:现金当面点清,离柜概不负责。如果取钱离柜后发现钱少了,就概不负责;如果多了呢?储户可以概不负责么?显然是不行的,银行可以调取监控证明钱多了,不返还就是犯罪,是要蹲大狱的。